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范辰律师申请公开我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等情况的答复
索引号: | ZDDBG236999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7〕1337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范辰律师申请公开我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等情况的答复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5-03 |
范辰律师:
您申请公开我省2014至2016年陕西省区域内高速公路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伤亡人数和路产损失等情况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陕西交通事业的关心。依据国家和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省高速公路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由省、市、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以及进行公路巡查,依法制止和查处侵占、损坏公路路产等工作。您申请公开我省2014至2016年陕西省区域内高速公路及因收费站排队等待交费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应向陕西省公安厅或交警总队(029-86165555、029-87680110 )提出。据我们掌握情况,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由于收费站选址合理、建设规范,2014-2016年未发生过因排队等待缴费导致的交通事故。
我省高速公路公路收费站通过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加强站区醒目信号灯光和标牌提示,专人负责现场秩序,引导车辆有序过站等措施,预防收费站区发生交通事故。我省制定的《陕西省公路条例》、《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对预防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排队发生交通事故作了相应规定,这两项法规规章可通过互联网查询。此外,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也相应配套制定了安全应急预案。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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